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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類別:研習會議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11-02 13:17:57 點閱: 28 (289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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