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 三、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張貼日期: 2026-11-02 13:17:57 點閱: 28 (289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 三、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