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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

類別:政令宣導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14 10:54:02 點閱: 144 (244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3日臺教社(四)字第1150067633號書函轉知客家委員會115年7月1日客會綜字第11560005623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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