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0-23 09:54:47 點閱: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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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17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鄭小姐,電話:(02)77367481。 四、旨揭要點中有關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中小學階段,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依特殊教育法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權益,請設籍學校協助轉知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