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23 08:25:50 點閱:35
校內申請期限:請於115.3.6(五)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辦理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日115公字第004號函辦理 |
| 二、 | 申請對象:國小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 |
| 三、 | 推薦名額:每校限一名。 |
| 四、 | 申請期限: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止;以郵寄郵戳為憑。 |
| 五、 |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郁婷、江怡靜,電話:04-2406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