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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

類別:政令宣導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1-07 13:46:50 點閱: 240 (157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3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717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專員,電話:(02)7736-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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